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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起“恶势力”案件公开宣判23人获刑

陕西检察 2020-10-17


5月28日上午,由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白晓锋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朱慧军等1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白伟涉恶案3案公开宣判。本次宣判在延安枣园宾馆进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单位代表、媒体记者、群众近千人到场旁听。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白晓锋、白小龙、白煜、黄凯、王波、韩沐桦、齐鹏飞、吕浩8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多年来在甘泉县多次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生产、生活和经济秩序。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惩处。5月28日公开宣判,对本案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又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对部分被告人犯罪所得及孳息由公安机关依法查清后予以追缴,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20000元。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吴浪涛、徐鹏、朱慧军、史磊、高王宁、杨军军、张浩、谢万轩、左帅、杜科、白云、苏二毛、赵星、刘峰14人,部分被告人相互勾结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属恶势力团伙犯罪,另有部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惩处。5月28日公开宣判,对本案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又六个月不等刑期,对部分被告人犯罪所得赃款由公安机关查清后依法予以追缴,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30000元至10000元不等。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白伟在宝塔区李渠镇王庄村多次以“软暴力”的方式威胁、辱骂、恐吓村民,在拆迁、征地、工程项目中煽动闹事,插手村民选举,欺压百姓,严重干扰破坏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属恶势力“村霸”。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惩处。5月28日公开宣判,对本案被告人白伟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中,认真落实中央要求部署,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程》,按照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三项制度”要求,由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组建3个扫黑除恶办案团队,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适时启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加快办案节奏,提升案件质效,确保庭审指控精准有力。

以上3起恶势力案件的公开宣判,是宝塔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的一个展示,彰显了宝塔区委、区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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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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